汉语言文学专业社会评价制度
(试行)
为了了解培养目标、毕业要求的合理性及达成情况和课程体系设置的合理性及课程目标的达成情况,及时掌握毕业生就业、职业发展等相关信息,更好地为改进教学,提高培养质量和就业指导等工作等提供重要参考,澳门bet356体育在线官网特制定汉语言文学专业社会评价制度。
一、责任机构及职责
责任机构为学院行业评估小组(教学委员会校外委员)和第三方评价机构。学院行业评估小组主要由基地单位、用人单位、一线教师、教育行政部门等
校外相关利益方组成,负责对培养目标、毕业要求、课程体系、课程教学、实践教学、毕业生质量进行评价,提出持续改进的建议。
第三方评价机构负责毕业生培养质量和就业等情况跟踪、评价和反馈等。
二、评价周期
培养目标4年1次,毕业要求和毕业生质量调查1年1次
三、评价方法
定性评价、间接评价法等
四、评价过程
教学委员会负责统筹社会评价工作。专业负责人、教学副院长负责组织人员进行走访基地单位、用人单位、一线教师、教育行政部门,组织访谈和调查问卷的发放回收等具体调查工作,并进行问卷汇总分析,教学指导委员会负责审议,最终形成专业调查分析报告,并反馈整改,进而为调整专业结构、优化人才培养等提供依据和建议。
五、收集的信息
1.培养目标的合理性及达成情况;
2.毕业要求设置的合理性及达成情况;
3.课程体系设置的合理性与课程目标达成情况;
4.毕业生就业质量、职业发展规划等情况
六、信息收集渠道
单位走访、组织访谈、发放调查问卷、网络、邮箱等
七、结果的利用
获得利益相关方对本专业毕业生的全方位评价及对学校人才培养目标的反馈,同时为改进教学培养和就业指导工作的提供重要参考信息。
本制度由澳门bet356体育在线官网负责解释,自制定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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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3月6日